以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推进从严治党
2017-02-04   《中国青年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七中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以新的认识指导新的实践,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

习近平指出,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要坚持治标不松劲,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既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也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守住为政之本。猛药去疴、重典治乱是制度治党的要求,强调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力图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正心修身、涵养文化是思想建党的要求,强调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精神追求,力图管好思想“总开关”。二者一柔一刚,要把握好二者的辩证关系,让二者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才能形成“全面”的合力,发挥出“从严”的作用,由此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

坚持思想建党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执行党的纪律规矩既要靠他律,更要靠自律。当执行纪律规矩成为全党的自觉,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政治生态才开始形成。执行纪律规矩,必须依靠党组织成员高度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对本党事业的忠诚来维持。

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一些党员和领导干部动摇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失去了抵御各种诱惑和考验的精神支柱,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针对这些违法乱纪现象,去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而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提出比普通党员更高的要求,即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四个自觉”。这些要求为共产党人在面对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的矛盾时提出了明确标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向着理想信念的高标准努力。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提高政治觉悟,关键是持之以恒进行党性修养,站稳党和人民的立场。

习近平同志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曾强调:“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共产党人无论是想问题、搞研究,还是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而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这就是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共产党员要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知识技能方面按照党性原则,不断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

本次中纪委全会特别突出了要依靠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领导干部要不忘初心、坚守正道,必须坚定文化自信。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强调: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党和人民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文化形成和传承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等,没有文化的底蕴和滋养,信仰信念就难以深沉而执着。

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文化学习,深化文化认同,从文化自信中汲取精神质量,提升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去庸俗、远低俗、不媚俗,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以文化自信增强反腐败的底气,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精神境界,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守纪律讲规矩意识,把纪律规矩的外在约束力转化为内在自制力,实现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的自觉转变。

坚持制度治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党纪党规制度建设提到新高度,要求将之作为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在中纪委这次全会上,习总书记提出要敢于坚持原则,完善配套措施,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一方面要按照这次全会的精神,坚持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完善配套措施,通过改革创新完善制度,通过严格执行激活制度,只有这样才能补短板、除盲区,防止权力滥用。持续推进纪律制度创新和已有制度的有机整合,做到在实践探索和经验总结的基础上,适时把行之有效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以党内法规形式固定下来,对党员和领导干部言行提出明确要求。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部署开展改革试点,依法有序推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工作,是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效途径,需要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法规制度。

另一方面,加强制度的执行力。首先要坚决执行本次全会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带头强化自我约束,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做到正人先正己,把纪委的自我监督同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等有机结合,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同时要做到把十八大以来制定的各项重要的党规真正落到基层,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

落实党内法规、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既要突出党的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的高级干部是党内政治生活的表率,要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经常同党中央对表,校准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只有这样才可能做到以上率下。

还要持之以恒。各级党组织要敢于较真儿碰硬,抓早抓小,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各项党内法规制度的优势充分释放出来。在执行党纪党规实践过程中,务必防止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标准层层降低,要求逐级衰减,或者程序“走了样”,规矩“变了形”,造成严格的纪律最终变成纸上谈兵。另一个极端是脱离实际,误以为高标准就是越高越好,严要求就是越严越好,把纪律层层拔高,层层加码、层层加压、层层加责,扭曲了党纪的执行标准,加大了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思想负担,执行效果事与愿违。

习近平同志在本次全会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得到了一些重要启示,一是要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二是要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三是要坚持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四是要坚持选人用人和严格管理相统一。“四个统一”的宝贵经验本身就体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统一,我们要坚持这一具有指导意义的行动指南,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责任编辑:夏热古丽·穆力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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