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自治区级河长巡河工作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
2018-06-22   《新疆日报》   

21日下午,自治区区级河流河长会议召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副总河(湖)长李鹏新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总河(湖)长第1号令要求,扎实开展自治区级河长巡河工作,为制定完善“一河一策”方案、切实抓好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情水情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顶层设计。要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从维护新疆水安全、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良好生态保障的高度出发,把巡河作为推动河(湖)长制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扎扎实实组织好、开展好。

会议强调,开展巡河调研,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全面推进河(湖)长制部署要求,聚焦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着力在掌握河流整体情况、排查突出问题、指导完善“一河一策”上下功夫,全面掌握河流管理保护现状和存在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进一步夯实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基础。

会议指出,要发挥自治区级河长统筹协调力强的优势,以巡河为抓手,推动构建兵地各级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推动各级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齐抓共管,推动建立区、地、县三级河湖长联席会议制度,凝聚起河湖管理保护的强大合力。

会议强调,自治区级河长巡河要坚持优良作风,轻车简从、规范务实,为全区各级河长树立标杆、作出表率。要以此次巡河为契机,加大河(湖)长制工作宣传力度,带动形成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自治区及兵团领导徐海荣、艾尔肯·吐尼亚孜、田文、罗东川、马敖·赛依提哈木扎、孔星隆、伊力哈木·沙比尔、马雄成、邵峰、李萍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阿不都外力·吾甫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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