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严格落实“乡案市审”制度
2018-05-09   《克孜勒苏日报》     

“被审查人违纪情节较重,对抗组织调查,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经审理室集体研究,提议在处分上需从重……”这是量纪出现分歧时,阿图什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干部在纪委监委案审会上据“纪”力争。

阿图什市纪委监委结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乡案市审”制度,严把执纪审理质量关,确保定性量纪、处分执行准确无误。今年以来,共审理乡镇(街道)一级报送案件85件,处理党员干部85人,目前没有一起申诉案件。

据了解,该市纪委监委针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人员流动快、办案业务能力水平参差不齐现状,采取以案代训,用具体案件实例手把手教、一步步带,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报送的案卷做到“三个必看”,即:看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受理要求;看事实是否清楚,案情是否存在疑点;看事实是否确凿,证据之间是否相互印证。

同时,及时给乡镇(街道)纪(工)委提供执纪审查各个环节的文书格式,规范办案程序,并对受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宣布执行、年度考核等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对处分落实不到位的要求限期整改。

“党员姓‘党’,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只有做到一心为公,公平公正,才能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切实维护好党纪的严肃性……”市纪委常委、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魏爱红表示。

 

 

[责任编辑:阿不都外力·吾甫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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