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以《办法》倒逼构建全链条责任落实体系

2016-04-22   克州纪委监察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在实处。阿图什市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夯实责任,近日,印发《阿图什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解决全市各部门(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存在的主体责任“空转”“虚转”“一单两书”形式大于内容、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力等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更实、要求更高、追究更严,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办法》明确,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以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严格责任追究为重点,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具体细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有效措施,逐步构建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倒逼追责的全链条责任落实体系。

《办法》要求,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3个层面梳理出18项工作责任,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推进源头治理、防控廉政风险。同时,明确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16项监督责任,突出其中心任务及主要职责,严防纪检监察系统“灯下黑”。

此外,为有利于实际操作和执行中对号入座,《办法》针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区分班子责任和个人责任,分别列出了具体的问责情形,明确了启动责任追究的边界范围,成为督促班子和个人切实履行职责的负面清单,倒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种好自己的“责任田”。(阿图什市纪委 朱丽萍)

 

 

[责任编辑:黄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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