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人民检察院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8-06-02   克州人民检察院   

根据克州人民检察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聘用原则

聘用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聘用岗位及要求

1、文秘人员2名(汉族)。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类或新闻类专业(有报社等单位文字撰写工作经历者优先),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及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2、办案辅助人员3名(1名汉族、2名柯尔克孜族)。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少数民族考生汉语水平须达到MHK4级以上,需具备柯尔克孜语及维吾尔语听说读写及互译和电子文档处理能力。

3、信息技术人员1名(民族不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信息网络工程专业或取得网络工程师证书。少数民族考生汉语水平须达到MHK4级以上。

三、报考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事业心强。

2、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以下情形不接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2、曾被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规定的;

5、直系亲属、配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中有参与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行为的;

6、有酗酒不良嗜好及吸毒史等其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习惯的。

四、聘用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4日至6月24日。报名地点:克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707办公室)。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红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含电子版)。

2、初审。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发放《聘用制工作人员准考证》。

3、考试。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专业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5、公示。经体检、考试合格人员由克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进行公示。

6、试用和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报考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聘用。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不少于4000元(含五险一金)。聘用合同首次签约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聘用人员为外地人员的,须自行解决住宿,伙食按院机关人员待遇在机关食堂就餐。

人:李军悯

联系电话:0908-4238320,18099087066

 

    附件1.克州人民检察院招录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克州人民检察院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克州人民检察院

                                        2018年6月2日

 

 

[责任编辑:夏热古丽·穆力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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