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握总体要求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队伍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总目标的需要,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好一些基层党组织长期不发展党员的问题,注重在农牧区、高校、企业生产一线、反恐维稳和反分裂斗争一线发展党员,注重发展少数民族党员,在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的前提下,发展一定数量的新党员,使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党员队伍不断壮大。
二、突出发展重点
着眼贯彻落实总目标,紧盯党的力量薄弱点、空白点,突出发展重点,优化队伍结构,壮大一线力量,努力将各方面优秀人才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各领域的工作骨干和带头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作为“访惠聚”驻村工作的重要任务,突出做好农牧民党员发展工作。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牧民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新党组通字〔2016〕102号)要求,全面落实“20103”机制,全面推行县领导、乡镇领导、第一书记、“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员、村干部联系帮带制度,一对一包引导、包教育、包成熟、包发展,重点教育培养农村村组干部、各级评选的先进模范人物、致富能手、群团和民兵组织骨干、在反恐维稳斗争和促进民族团结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分子入党,重点凝聚吸引农村支持党的事业、热心公益、服务群众、思想进步的“80、90、00”后青年、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农牧民、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十户长(巷道长)、村协警向党组织靠拢。2017年,人口1000人以下的村平均每个村至少发展3名新党员,1000—2000人的村平均每个村至少发展4名新党员,2000人以上的村平均每个村至少发展5名新党员。对非党员村(社区)干部开展集中排查,建立台账,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备案,逐人制定培养计划,力争将40%左右的培养成党员,其余60%左右的培养成入党积极分子。
作为“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的重要任务,突出做好高校发展党员工作。高校各级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2—3名优秀中青年教师、学术骨干,教师党员每人联系3—5名优秀大学生特别是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结合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联系学生、联系家长、与学生交朋友,对联系对象思想上关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关怀,互动交流、重点培养、及时发展,进一步提高高职称、高学历教师党员比例和少数民族大学生党员比例,同时注意在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优秀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实现高校班级以上党组织全覆盖、各类学校党组织全覆盖、高校党员发展年级全覆盖。
作为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任务,突出做好国有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国有企业发展党员力度,通过群众推荐、党员领导联系、老党员传帮带等渠道,重点发展生产一线班组长、技术能手、管理骨干、优秀青年职工入党,做到关键岗位、艰苦岗位有党员,实现党员在生产班组的全覆盖。
作为“扩面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的重要任务,突出做好新兴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以园区、行业党组织为依托,大力推动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发现、直接掌握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端正的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强化培养联系,确保每个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和影响较大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年内至少发展1名新党员,努力做到职工5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有党员、10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和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实体性社会组织有党的组织。各省区市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党委,要注意发现内地新疆籍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的优秀分子,确定工作组成员直接联系,定向跟踪培养,及时把他们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
作为严打斗争的重要任务,突出做好反分裂斗争一线发展党员工作。对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反分裂斗争一线表现突出、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或在反分裂斗争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或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表现特别突出,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的,要及时吸收入党。上级党委要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入党人员谈话,帮助提高对党的认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发展党员要坚持把驻村驻清真寺或支教工作经历作为必要条件,注意向政法战线倾斜。
作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任务,突出做好少数民族党员发展工作。赋予结亲党员干部发现、推荐、培养少数民族优秀分子入党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团结、感恩、守法”教育,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正确认识党、衷心拥护党、自觉紧跟党,激发和保护他们的入党热情,确保少数民族党员总量明显增加,所占比例稳步提升。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严格程序,坚决防止突击发展。严格按照党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规程发展党员,严格执行培养、考察、预审、公示、票决等各项制度,认真履行入党手续,该走的程序一步不能落,该守的规矩一条不能破,确保程序完整、手续完备、材料完全。严格上级党组织把关,坚持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基层党委备案、接收预备党员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制度,坚持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基层党委一次预审、两次审批制度,真审查严审批,重点看条件够不够、时间足不足、程序全不全、材料齐不齐,对降格以求拔高发展的、简化程序突击发展的、违反党纪造假发展的,一律取消发展资格。
(二)严格政审,坚决防止“带病入党”。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大力发展坚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具有很强“四个意识”,心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地贴在一起,紧紧地连在一起的党员;大力发展坚定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在反分裂斗争这一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的党员。对支部上报备案的发展对象,基层党委要统一征求纪检、公安、卫计、信访、审计、民宗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是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的,还要征求工商、税务、安监等行业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展对象及其近亲属的政治表现,还要与纪检机关、政法部门查办违反政治纪律案件、反恐案件掌握的线索比对,与“打团伙、追逃犯、揪幕后,挖根子、拔钉子、端窝子”掌握的黑恶势力“家属亲友圈、宗教传承圈、社交网络圈”比对。对在反分裂斗争中当“两面派”“两面人”,默许、包庇、纵容家人亲属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和民族分裂活动的,坚决不能发展;对曾受到法律制裁、党纪处分,但具备申请入党或重新入党条件的,要更加严格考察、更加慎重发展,改过自新不彻底的,坚决不能发展。
(三)严格培养,坚决防止流于形式。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健全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每发展1名党员,原则上就有不少于3名入党积极分子、6名入党申请人作为储备,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分布广泛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支部培养,结合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将入党积极分子纳入支部学习范围,组织他们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入学习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促使“四个意识”在入党积极分子脑海扎根。加强日常培养,给每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培养联系人,督促其认真履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上尽心传授、生活里热心帮助、工作中真心带动,切实做到“五个一”,即每周带领参加一次支部活动,每月每名联系人至少登门走访一次,每季度每名联系人至少谈心谈话一次,每半年至少向支部汇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现实表现,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报告一次履责情况,帮助入党积极分子深刻认识党,加深对党的感情,端正入党动机。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时,要一并考核培养联系人履职尽责情况。上级党委组织部、基层党委要加强对培养联系人履责的督查,培养不力的实名通报、空挂名头的诫勉谈话。
(四)严格问责,坚决防止弄虚作假。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督办机制,建好发展党员工作台账,采取季度自检、半年抽检、督查通报等方式强化跟踪落实。发展党员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严肃发展党员追责问责,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成党员的,以及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未按期完成发展农牧民党员目标任务的,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访惠聚”工作队队长当年不评优,乡镇党委书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长诫勉谈话。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今年将抓1—2个反面典型问责通报,兵团、地州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教育工委、国资委党委组织部(党建处)也要至少通报问责一次,有关情况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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