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因不具备党员条件,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应将有关情况在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填写清楚,然后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